Q1.13.1Granular consent for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研究设计
录音录像需单独征得同意,不能包含在笼统条款中
别名: 录制同意 · 分项同意 · 二次使用授权
概念解释
录音录像的分项同意要求参与者能理解并选择是否允许记录,以及记录将由谁访问、保存多久、用于何种分析或展示。与笼统的“同意参与研究”相比,录制会产生可复制、可识别并可能暴露旁观者的信息,因此应作为显著且具体的同意事项处理;是否法律上必须设置独立勾选框取决于辖区与审查要求。
机制
文字笔记通常经过研究者筛选,原始音视频则保留声音、面孔、环境、屏幕和偶然出现的敏感信息。即使删除姓名,生物特征、谈话内容或背景仍可能重识别个人。参与者若不知道未来剪辑、转写、模型处理或公开展示范围,就无法合理评估风险,也无法作出细粒度选择。
怎么研究
在试点中用理解检查确认参与者能回答录制内容、用途、访问者、保存期限和撤回路径。审计同意文本与实际数据流:会议软件是否云端留存,自动转写是否经过第三方,片段是否进入演示或训练集。记录拒绝录制者能否仍以笔记方式参与及其对样本构成的影响。
边界
独立说明不等于所有研究都必须允许“参加但不录制”;某些分析依赖视频,此时可诚实说明录制是参与条件。公开场所的记录规则、新闻或安防情境不能直接套用于人类参与者研究。已同意研究分析也不自动授权市场传播、公开发布或模型训练等二次用途。
怎么落地
把音频、视频、屏幕和公开引用分别列明,采用最小必要录制;说明存储、访问、转写服务和删除时间。主持人在开始录制前口头复核,并给参与者明确暂停方式。任何超出原说明的新用途都重新评估并取得相应授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