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4.11.1confirm shows instance not category设计研究

确认应展示将被影响的具体对象,而不只是描述动作类别

别名: 确认要落到实例 · instance-level confirm · 不要只写「这些文件」

概念解释

确认框写「删除这些文件」「向客户发送邮件」,人点头的是一个类别。类别里混着不该动的那一个,类别标签不会把它交出来。确认要落到实例(confirm shows instance not category)要求被影响的对象以可点开的具体项出现:文件名、收件人地址、订单号,而不是「文件」「客户」「所选项目」。

「这些」是指示代词,不是对象。对象是 Q3-forecast.xlsx

机制

类别启动的是对这类动作的态度:删文件,我知道是什么意思。实例启动的是再认:这一个是不是我要的那一个。再认才能把错的那份从对的那堆里拽出来。确认作为判断的最低材料要求有对象和后果;这里往下走一层:对象必须是实例。写了「文件」也算有对象栏,但栏里没有可再认的项,栏是空的。

批量时实例会很多,那是清单能不能抽查的问题。单件或件数很少时,没有任何借口停在类别上。

怎么研究

同一删除,比较类别文案(「删除 3 个文件」)、文件名列表、文件名加预览。其中一份是不该删的。因变量:那一份被发现的比率、决策时间、放行后能否回忆文件名。自变量:名称是否可见、是否可打开、类别计数是否出现。

主终点是那一份被发现,不是人对确认的满意度。

边界

对象没有稳定名称(临时生成的 blob、流)时,要给可再认的替代:缩略图、前几行、哈希的可读形式,仍是实例,不是类别。件数多到对话框放不下,不能退回类别,要改用可抽查清单。后果怎么写、可逆动作要不要改用撤销,不在这里。

怎么落地

  • 确认里的对象栏只允许实例:名称可点开。计数可以当摘要,不能当对象栏的唯一内容。
  • 「所选项目」「这些记录」「客户」这类词出现在对象栏时,视为未完成,不允许亮放行。
  • 验证:在三份里夹一份不该动的,对象栏只写类别。若那一份几乎从不被拿下,就还停在类别上。换成文件名再测——拿下了,差的就是实例。

延伸

  • 同组L4.11.2 批量动作的确认需给出可抽查的清单,只给数量不足以判断 · L4.11.3 确认疲劳使高频确认失去防护作用,确认必须按后果分级 · L4.11.4 可撤销的动作用事后撤回替代事前确认,总体成本更低 · L4.11.5 对外发出的动作即使技术上可删除,也应按不可逆处理
  • 相邻L4.07 行动前确认 · L1.05 人在回路 · L4.06 代理的权限边界
  • 站内检索instance-level confirmation · recognition · pre-action confirmation

同组卡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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