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6.06.5The focus position must be movable by the user设计

焦点位置必须可由用户移动

别名: 焦点移动 · 焦点控制

概念解释

焦点加上下文模式里,"哪里被放大"这个决定权必须在用户手里:可以悬停跟随、可以拖动焦点框、可以点击定焦点,但不能只有系统替用户选。固定的焦点把模式降级为一张静态的特写图——上下文还在,探索能力没了,而这正是引入该模式要买的东西。

机制

可移动性是焦点加上下文与"变焦截图"的本质区别:探索是用户驱动的兴趣转移——注意力走到哪,焦点应该跟到哪;固定的焦点意味着系统预判了用户的兴趣路径,而探索的定义恰恰是路径不可预判。移动机制的选择影响使用成本:悬停跟随成本最低但容易误触(扫过的区域全被放大),点击/拖动更精确但多一步操作。两种常并存:悬停预览加点击锁定。移动的响应同样要实时——焦点拖动时的变形应连续跟手,延迟的变形让用户失去对映射的控制感。

边界

可移动不等于无约束:焦点移动的边界(画面边缘的处理)、移动的粒度(按元素还是按像素)、与滚动/平移手势的冲突(拖动是移焦点还是移视图)都需要明确约定,否则移动本身成为误操作源。触屏设备上悬停不存在,焦点移动依赖点按与拖动,移动成本更高,模式的适用性要重新评估。协作或演示场景下,焦点的自动跟随(跟随演示者的指针)是一种合理的受控自动模式,但最终控制权仍应可交还用户。

怎么落地

  • 提供至少一种焦点移动机制:悬停跟随(预览)+ 点击锁定(确认)是通用组合。
  • 焦点拖动实时响应,与平移手势明确区分(如按住修饰键移动焦点)。
  • 验证:让用户把焦点移到指定位置并停留阅读;移动顺畅、无误触发即为合格;频繁移错即手势冲突,需调整交互分配。

延伸

  • 同组U6.06.1 焦点加上下文在同一视图内同时保留细节与全局 · U6.06.2 与总览加细节的区别在于是否分处两个视图 · U6.06.3 焦点区与上下文区之间需要连续可辨的过渡 · U6.06.4 该模式省去视线切换但增加了空间理解负担
  • 相邻U6.07.3 失真随焦点移动而变化,目标会移位而难以点中 · U6.09.2 触屏无悬停,需要替代路径
  • 站内检索movable focus · degree of interest function · interactive len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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