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3.08.3discoverable trash entry设计研究
回收站需要可发现的入口
别名: 回收站入口 · find the trash · 可发现
概念解释
可恢复层若只能被实现者找到,对用户等于硬删除。入口可发现指人在发现「少了东西」的那条思路上能走到列表:设置里的「已删除」、原列表的过滤器、搜索里的「含已删除」。这条管找得到,不管软删除是否发生、期限写在哪。
机制
发现缺失的线索在主视图:空行、搜索无结果、别人还引着一个已不在的名字。恢复动作必须从这些线索出发,而不是假设人会去一个名叫回收站的全局抽屉。名称还要与删除时的用语一致:当时说「已移到已删除」,入口就不能叫「归档」或「垃圾箱」这种另一套隐喻。跨设备时入口要在每一端都在,只在桌面有、手机没有,等于一半场景不可恢复。搜索默认排除已删除时,要提供显式的包含选项,否则人会用「搜不到」来确认对象已经死了。
怎么研究
让人删除一个对象,间隔一段时间(足以让即时撤销消失),再要求找回来,不提示入口名字。
自变量:入口位置、命名是否与删除用语一致、搜索是否可包含已删除。 因变量:找回成功率、尝试的路径数、放弃并认为已永久丢失的比例。
不要在任务说明里写「请使用已删除文件夹」。那测的是标签识别,不是发现。
边界
空的可恢复层仍应显示入口,否则人在真正需要时不知道该找这里。企业产品里管理员回收站与个人回收站要分入口,混在一起会让人恢复别人的对象或找不到自己的。被策略禁止恢复的类型,入口可以在,但对象上要写明不可恢复,避免入口变成假承诺。
怎么落地
- 在原列表附近放「已删除」过滤或入口,用删除时出现过的同一个词。
- 全局搜索提供「包含已删除」;点进无结果时提示这一选项。
- 移动端与桌面都保留入口,不要只把可恢复层做在一端。
- 验证:删除后等即时条消失,换一个未看过设计的人问「东西去哪了、怎么拿回来」。指不到入口,可恢复层就还是内部实现。